吊銷營業執照屬于工商執法中的一項懲罰條款,只有企業或商鋪觸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規定時,工商部才會執行吊銷營業執照的;由法庭提出的清算,屬強制清算。不論公司本身、其債權人、公司注冊處處長或破產管理處處長均可以提出清盤要求。當清算令發出后,法庭會委派一名清盤人,破產管理處處長亦可以擔任臨時清盤人,整個程序牽涉多次董事、股東及債權人會議。
公司注銷,是在發生需要辦理注銷登記的事項發生時,企業到工商局進行的一種正常登記手續。而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則是由于企業違反法律的規定,工商局對其進行的一種懲罰措施;吊銷營業執照時,仍要求企業履行注銷手續。
下面煙臺智幫會計帶大家來詳細看看注銷公司和吊銷營業執照的區別。
1、企業沒有按時參加年檢,企業執照將會被吊銷,稅務方面不會自動銷戶。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應在工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終止之日錢,或在被工商局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注銷營業執照或執業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吊銷營業執照是被動的,注銷公司是主動的。
吊銷是國家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的一種懲戒行為。既然是懲戒,一定會有后果,比如不能新注冊公司。
處理吊銷時,工商機關會要求當事人寫檢查、約談、參加學習等,都是懲戒的后續手段。
3、公司注銷手續是比較繁瑣的,需要準備好資料,公司需要在財務清算完之后才能申請注銷公司。
公司注銷是屬于合法程序,因此沒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公司注銷的大概流程:成立清算組--提供清算報告--支付稅款、工資--清算公司債權債務關系--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注銷。
公司不按時進行年檢就會被吊銷公司執照。公司每月不進行定期的報稅,就會被稅務局上“黑名單”,稅務之后申請注銷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罰款的。
公司不經營就好好注銷,不要等著被工商局吊銷,進入稅務黑名單。做事靠譜,從認真注銷公司開始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法人被吊銷后,其民事訴訟地位如何確定的函》中指出,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
因此,他人以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為被告是可以的。